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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自考关于调整社会工作和财务管理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7 17:37:18 编辑整理:福建省自考网 【字体: 】    浏览: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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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学校申请,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工作、财务管理专业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3年起,华侨大学不再担任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工作(本科,专业代码:030302)专业的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调整为由集美大学担任主考学校;集美大学不再担任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专业代码:120204)专业的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调整为由福建师范大学担任主考学校。


二、从2023年起,华侨大学不再安排社会工作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由集美大学安排相应的实践环节考核;集美大学不再安排财务管理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由福建师范大学安排相应的实践环节考核。


三、上述专业原主考学校已在籍考生的全部课程成绩(含实践课程成绩),均转入调整后的主考学校。已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合格成绩(含实践课程成绩)的考生,由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署印颁发毕业证书。请各主考学校及时将相关事项通知考生。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9月8日

本文标签:福建自考 省考办公告 2022年福建自考关于调整社会工作和财务管理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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