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自考00091国际商法复习资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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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自考00091国际商法复习资料(3)
第三章
1.合同:指有关当事人确定,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特征:
合同是有关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而不是单方面的协议,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即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其行为主体——当事人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单方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构成合同关系。
合同是双方当时人已死表示一直的协议。
合同是各方当事人明确表示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3合同的成立
要约:指一种意思表示,即一方向另一方提出愿意根据一定的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并且包含一旦该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就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之意。
要约必须符合的条件:1)要约必须表明要约分愿意根据要约中提出的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3)要约必须到达受要约人时才生效。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如果是要约,它已经对方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则必须受其约束;如果是要约邀请,即使对方完全同意或接受该要约邀请提出的条件,那么,发出该项要约邀请的一方仍然不受其约束,除非他对此表示承诺或确认,否则合同仍然不成立。
要约邀请(报价表、价目表、商品目录等。。)
要约的消灭或失效主要有三个原因:1)要约因期限已过期而失效2)要约因由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而失效3)要约因被受要约人的拒绝而失效
承诺:指受要约人根据要约规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加以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承诺必须具备4个条件:1)承诺必须有受要约人发出。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的传递方式必须符合要约所提出的要求。
英美法主张投邮主义,大陆法中的德国法主张到达主义
4.对价:指“合同一方得到的某种权利、利益、利润或好处,或者是他方当事人克制自己行使某项权利或遭受某项损失或承担某项义务。
5.合同的形式: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
6.英美法把合同分为签字腊封合同与简式合同。前者是要式合同,无需对价。
7.签字腊封合同:签字腊封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循特定的形式,主要是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做成,有当事人的签名,加盖印戳,并须把它交给合同的对方当事人。
8.简式合同:指必须有对价支持的合同。
9.《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原则上不加以任何限制。中国在核准该公约时,对这一条提出了保留,声明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10.合同必须合法,规定凡是违反法律,违反善良风俗与公共秩序的合同一律无效。
11.欺诈:指以使他人发生错误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凡是因受欺诈而订立合同时,蒙受欺骗的一方可以撤销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
12.胁迫:指以使人发生恐怖为目的的一种故意行为。(各国的法律都一致认为,凡是在胁迫之下订立的合同,受胁迫的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
13.如合同有不公正的地方,被推定为“不正当影响”,蒙受不利的一方可以撤销合同。P144。
14.法国采用“意思说”,英美法采用“表示说”德国法原则上也采用“意思说”
15.P151例1&例2。
16.中国《合同法》关于显示公平的规定: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7.合同的履行:指个当事人实现合同内容的行为。
18.违约:指合同一方当事人由于某种原因完全没有履行其合同的义务。
19.大陆法以过失责任上作为民事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根据大陆法的解释,和债务人只有当存在可以归责与他的过失时,才承担违约的责任。
20.(大陆法)德国民法典把违约分为两类:给付不能、给付延迟;英美法把违约分为违反条件、违反担保
21.违约的救济办法:1)实际履行2)损害赔偿3)解除合同4)禁令5)违约金
22.大陆法承认情势变迁,英美法承认合同落空,中国承认不可抗力
23.P182.大陆法各国对债的消灭的有关规定
24.英美法关于合同消灭的法律规定
1)合同因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而消灭2)合同因履行而消灭3)合同因违约而消灭
25.时效:指根据法律规定,在一定的期间内,由于一定的事实状态的继续存在,从而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或发生的一种法律制度。
26.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与延长。P191
27.P197关于违约赔偿责任
28.中国的新合同法P200
29.新合同法的主要特点:1)体系相对完整2)责权明确突出3)形式适时更新4)借鉴合理规定
30.电子商务:(自己概括)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首次明确了电子合同的合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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