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宪法学考点: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1.含义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是指所有选民在一次选举投票中只能投一张票,所有的选票的效力完全相等。即“一人一票”原则。
2.选举权平等的相对性
(1)在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
(2)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不足境内总人口数15%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但不得少于1/2;
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特少的自治县,经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少于1/2.人口特少的其他聚居民族,至少应有代表1人。
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占境内总人口数15%以上、不足30%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但分配给该少数民族的应选代表名额不得超过代表总名额的30%。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是指所有选民在一次选举投票中只能投一张票,所有的选票的效力完全相等。即“一人一票”原则。
2.选举权平等的相对性
(1)在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
(2)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不足境内总人口数15%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但不得少于1/2;
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特少的自治县,经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少于1/2.人口特少的其他聚居民族,至少应有代表1人。
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占境内总人口数15%以上、不足30%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但分配给该少数民族的应选代表名额不得超过代表总名额的30%。
本文标签:福建自考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fujianzikao.com)
《福建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相关《自考宪法学考点: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