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公司法考点: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05-23 12:29:22 编辑整理:福建省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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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
  1、设立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200人以下)
  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募集方式要经创立大会批准);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公司住所。
  2、设立程序:确定发起人并签署发起人协议;
  认购股份缴纳股款;
  召开创立大会;
  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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