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语言学概论复习资料第四章第三节

发布日期:2018-05-23 12:29:00 编辑整理:福建省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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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

  一、形式和内容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语法首先是关于语言形式的规则。比如词的形态变化,词与词的排列组合,结构中的虚词等都是某种形式,语素、词、词组和句子等语言单位也是某种形式。语言除了形式还有意义。

  (1)语法形式是能体现语法意义的形式,也可以说,语言中不管是语音的表现形式,词形的变化形式,还是成分的组合和类别形式,凡是能够体现一类意义或有共同作用的形式,就都是语法形式。

  (2)语法意义是语法形式所体现的意义,也可以这样说,语言中不管是词语意义还是结构意义,凡是通过一类形式或共同功能所获得的意义,就是语法意义。

  (3)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的对应关系: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互相依存,不可分割。可以说语法研究的重要任务就是发现语法形式与语法意义的对应关系,即抓住一种形式的时候要问这种形式有什么用处,发现一种意义的时候要问这种意义是怎么来的。各种语言的语法形式与语法意义都有不同的情况,彼此有错综的表现;一种语言中的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也并非简单对应,相互有复杂的关系。

  二、语法形式的几种主要手段

  1.根据语法形式的共同特点把它们归并为几个基本类型,这种语法形式的类就叫做“语法手段”。语法手段又可以分成词法手段和句法手段两大类,即凡是通过词的变化来表现语法意义的形式就是词法手段,也叫综合性手段;凡是通过结构的变化来表现语法意义的形式就是句法手段,也叫分析性手段。

  2.词法手段有哪些类别:词法手段主要包括词形变化、词的轻重音和词的重叠三小类。

  (1)词形变化是指通过词的形态变化产生一定语法意义的形式就是词形变化,包括附加、屈折、异根和零形式四种情况。①附加:在词的前面、中间或后头加上词缀。②屈折:词的内部发生语音的交替变化。③异根:换用不同的词根构成相同意义的词。④零形式:相对与词形变化的词的原形形式。

  (2)词的轻重音是指通过词的某个部分重读或轻读而产生一定意义的形式。一般说轻重音中重音形式更重要,也可以叫做重音移动。重音移动一方面强调移动,另一方面更强调重音。

  (3)词的重叠是指通过词或词中某个语素的重复使用而产生一定语法意义的形式。

  3、词的重叠的作用:词的重叠是通过词中的某个语素重复使用而产生一定语法意义的形式。词的重叠可以产生一定的语法意义,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表复数或“逐个”的意思。如马来语名词重叠表复数,汉语中名词或量词表重叠表“逐个”的意思。如“人/人人”“个/个个”等。

  (2)表短时和尝试的意思。如汉语中的“想/想想”“体验/体验体验”等。

  (3)表程度增加的意思。如“雪白雪白”等。

  4.词的轻重音有什么作用:词的轻重音是指通过词的某个部分重读或轻读而产生的一定语法意义的形式。有的语言中重音或轻音可以产生一定的语法意义,一般说,重音的形式更为重要。有的语言中轻音也有语法作用,比如汉语较多运动轻声的形式,如汉语有些语素相同的组合形式,既可能是词组也可能是词,意义也不同,还可能是不同的词性,往往就可以利用是否包含轻声的成分来区别,如“东西(词组)/东8226;西 (词)”“地道(名词)/地8226;道(形容词)”等。

  5.句法手段的区别及作用:句法手段主要包括虚词、语类选择、语序和语调四小类。

  (1)虚词是通过使用虚词来表示一定语法意义的形式。语言中凡是没有词汇意义只有语法意义的词就是虚词。虚词可分为辅助词和功能词两小类。辅助词指多多少少与另一个词的变化还有些关系的虚词,或者说只要有别的词就同时出现的词,如俄语、德语中的助动词、冠词等;功能词指不由别的词决定而决定别的词的关系和意义的一种词,如各种语言中都有的介词、连词和语气词。

  (2)语类选择是通过选择句法结构中可以组合的词类或词组的类来表示一定语法意义的形式。从词对结构的要求上说是看什么类的词能进入某个位置;从结构对词的要求上说是哪些词类的组合能够成立。

  (3)语序是通过句法结构中词的位置顺序来表示一定语法意义的形式。

  (4)语调是通过整个句子的音高、重音、停顿等来表示一定语法意义的形式。语调实际上已经是表达层面上的一种语法手段了。

  6.根据语法手段的不同可把人类语言分为两大类:主要使用词形变化、词的轻重音等语法手段的语言叫综合性语言,如俄语、德语;主要使用虚词、语序等语法形式的语言叫分析性语言,如汉语、英语。

  三、语法意义的几个主要范畴

  根据某些语法意义的共同内容把语法意义概括为几个基本类别,这种语法意义的类别叫做语法范畴。语法范畴大致分成词法范畴和句法范畴两大类:凡是主要由词的变化形式表示的语法意义就属于词法范畴;凡是主要由结构的变化形式表示的语法意义就属于句法范畴,句法范畴也可以叫做类别和关系范畴。

  1.词法范畴主要有体词属性范畴和谓词属性范畴两大类。

  (1)体词属性范畴。这是指由名词的词形变化形式表示的意义。综合性语言中的名词都有词形变化。

  (2)谓词属性范畴。这主要指由动词的词形变化形式表示的意义。综合性语言中的动词也都有词形变化。

  2.体词性范畴的表现形式:主要表示四种范畴意义,即性、数、格和有定无定。

  (1)性范畴即在某些语言中表示人或事物有关性属的一组特征。

  (2)数范畴即表示事物量的一种特征。

  (3)格范畴即表示名词与其他词的语法结构关系的一组特征,在很多综合性语言中这都是重要的名词属性范畴。

  (4)有定和无定范畴即表示名词指称性质的一组特征。在印欧语的很多语言中都用定冠词和不定冠词来表示名词的有定和无定意义,这也是一种重要的语法意义。

  3.谓词性范畴的表现形式:主要表示的意义范畴有时、体、态和人称。

  (1)时范畴即表示动词所反映的动作发生的时间和说话的时间的关系的一组特征,很多语言中都以说话时间为坐标确定句子中动作的时间,这是非常重要的语法范畴。一般可分为现在时、过去时和将来时。

  (2)体范畴即表示动词所反映的动作行为进行的状况的一组特征,常见的有进行体、完成体和未完成体。

  (3)态范畴即表示动词与主语名词之间的施受关系的一组特征,主要分主动态和被动态两种。

  (4)人称范畴即表示动词与主语名词一致关系的一组特征。

  4.句法范畴可分为类别范畴和关系范畴两类。

  (1)类别范畴,这是语类和语类选择形式表示的语法意义。从词的类别看,各种语言都需要词的语法类别意义,比如建立名词的类表示人或事物的意义;从词与词的类别选择看,各种语言也都要求某类词与某类词组合的意义,比如名词与动词就产生人或事物被陈述的意义。

  (2)关系范畴,主要指通过虚词和语序表示语法结构关系的语法意义。有些缺少形态变化的分析性语言中词与词的组合构成句法结构时,由于语类意义不是单一的,语类组合也比较灵活,因此就必须通过虚词和语序来表示特定的语法关系意义。一般来说,主要使用形态变化等综合性手段表示语法意义的语言,词法范畴就比较丰富,或者是用词法范畴覆盖了在另一种语言中属于句法范畴的意义;而主要使用虚词和语序等分析性手段表示语法意义的语言,句法范畴的内容就比较丰富,或者是用句法范畴覆盖了在另一些语言中属于词法范畴的意义。这实际上也就是综合性语言和分析性语言在语法范畴方面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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