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保险法》听课笔记第六章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一)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一。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人与企业单位签订并为其提供经营、管理保障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是我国最主要的一种保险合同。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期一般为一年。
投保人主要有两类:一是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企业。
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
二。企业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
1.固定财产保险金额的确定:
a.按照账面原值投保。
b.由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按财面原值价成数作为保险金额。
c.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
2.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
a.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
b.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
3.已经推销或未列入帐面的财产保险金额的确定:
由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按实际价值投保。
三。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
1.不可预料和不可抗力的事故所致损失。
2.不可抗力引起的停水、停电、停气所致的损失。
3.为施救保险财产发生的费用。
四。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
1.战争、军事行为或暴力行为所致损失。
2.核子辐射的污染所致损失。
3.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致损失。
4.保险单内列明的其他除外责任。
五。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起保后的15日内按照保险费率一次性交清保险费。数额较大的单位,可以分次交清,一般一年不能超过四次。
六。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赔偿处理:
程序:被保险人应提供单证;保险人的审核及理赔。
赔偿的计算方法:
1.固定资产的赔偿计算方法:
a.全部损失赔偿计算方法:
不论何种投保方式,保险合同一般按保险金额赔偿。
b.部分损失赔偿计算方法:
其一。按账面原值投保发生部分损失的,且受损失重建价值高于保险金额的情况: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重建价值*损失金额
按账面原值投保发生部分损失的,且受损时有残值、重建价值低于保险金额的情况:
赔偿金额=损失金额-损失余额
其二。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或按重建重置价值投保的财产,出险时发生部分损失的,均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2.流动资产的赔偿计算方法:
a.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的赔偿计算方法:
全部损失时:按出险时账面的余额赔偿金额。
部分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b.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的赔偿计算方法:
全部损失时: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实际损失金额低于保险金额时,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
部分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计算。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的账面金额,应当按比例计算。
3.已经推销或未列入账面财产投保的赔偿计算方法:
a.全部损失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b.部分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计算。
(二)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一。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人与城乡居民家庭签订的一种保险合同。
分类: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
对象:
[1]
本文标签:福建自考 串讲笔记 自考《保险法》听课笔记第六章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fujianzikao.com)
《福建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